法律咨询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付首付,购房合同只有子女个人,房贷由父母偿还,鉴于此情况,有如下几个问题需要咨询: 1.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是否需要和父母签订房屋赠与协议,明确赠与子女个人; 3.这协议是否要去公证处公证才有法律效益; 请按照最新的婚姻法为依据进行解答,万分感谢

刑事行政
2020-09-21 17:07:0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如果有出资证明那么这个房子就属于子女的个人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能写赠与一方的协议最好写一份。
  • 如果房产证上只有子女的名字没有父母的名字,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公证后更具有法律效力。
  • 如果父母签订了赠与合同并明确了只归赠与子女个人的,属于被赠与人的一方的财产
  • 去哪里的签合同,我来跟你说。
  • 若没有明确是给子女一个人的赠与,那一般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若是想给子女一个人的,可以签署一份协议,对子女个人赠与,首付以及房贷均有父母偿还,对应的房产利益由子女个人所有。协议可以办理公证,但不以办理公证才生效,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 你好,如果首付款、全部房贷均由一方父母支付,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