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家孩子在学校寝室,被他们班的学生不是这个寝室的给打了来6个人给围上了有两个打的一个把着的,一个孩子用鞋扇的脸,那个是用手打的脸,孩子检查眼睛里充血,脸上有淤青水肿,这得怎么处理,都是成年人,被打孩子没还手

其它综合
2020-10-01 21:52:4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 这应该属于典型的校园欺凌事件啊,你完全可以通过报案解决,向当地的公安局派出所报案,由司法机关调查核实,确定非法侵害、伤害的事实,你这边也可以正常先住院治疗,然后进行法医鉴定,对伤情进行鉴定,来进一步维护你的权益。
  • 被打伤了可以先报警,经鉴定后如果达到轻伤及以上的,对方需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刑事案件的,受害人或者其家属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