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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属国企改制而成的有限责任公司,共49人,每个人既是股东也是职工,由于在公司成立进行的工商登记中,为了侵吞公司激励股,公司法人代表使用虚假材料,伪造股东签名,骗取工商登记,正在被浦东工商局立案处理,所以从公司成立至今,未和任何人签订过劳动合同,也无任何企业规章制度,奖惩制度,所以以前每月发放的所有工资额每人均等,但是11月31日我收到现金2000元,明显比别人少。

行政纠纷
2004-12-04 15: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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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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