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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属于公司合伙人,自然投资人。那么后期有什么问题,请问对我有什么影响吗?我需要承担一些什么样的责任?

合同纠纷
2020-10-08 23:40:5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对股东是有影响的
  •   合伙人公司如何注册,  一、办理机构:  xx市工商局各分局注册登记处(科)。  二、登记管辖:  工商局各分局负责登记管辖本辖区内的合伙企业。  三、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四、注册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五、注册证件: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身份证明;  3.合伙协议,出资权属证明与经营场所证明;  4.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名称核准通知书;  6.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全体合伙人的委托书;  7.法律规定须报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六、办理程序:  办事程序:咨询→领表→登记→领照;  登记程序:受理→审查→核准→发照。  七、登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 企业间的相互借贷,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答: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因违背相关法律规定,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的规定,企业之间不得办理借贷或变相借贷融资业务,企业之间签订的这种合同为无效合同。如:约定不论盈亏一方均固定收回本息的联营行为;约定一方向企业投资,但不论企业是否盈利,均固定收回本息的投资行为等,在实践中都将会被认为是变相借贷行为而归于无效。
  • 《合伙企业法》对有限合伙的规定  《合伙企业法》增加了有限合伙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界定了有限合伙的定义,即“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并规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也可以成为合伙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第二、关于有限合伙的出资问题,该法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该法对其缴纳所认缴出资的最长期限未作出具体规定(如《公司法》规定一般公司为二年,投资公司为五年),以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也未对其出资作出验资规定,对债权人的利益保护不利。
  • 您好!请问是合伙企业还是公司企业呢?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即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负责;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即以出资额为限负担债务。公司股东也负担有限责任。您可以参考《合伙企业法》与《公司法》,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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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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