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后留下两处房产,我们姊妹5人(1个哥哥4个妹妹)在父母去世后一年内对房屋产权没有做任何更改。由于风俗习惯等原因,大哥一直想把房屋据为己有,但因父母生前大哥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我们一直不同意。今年春天,因牵扯房屋拆迁,大哥说把房屋产权过户到一个人身上好办手续,我们在不明真相的前提下都在关于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上签了字,但过后又后悔了,随即到房屋拆迁办和房产局递交了声明,声明签字作废。现在我们准备打官司,有人说我们已经签字放弃,不能再争夺产权了,打官司也赢不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