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在此先谢谢你!事发时我还是学生!经过如下:事发之前我被同学校里的学生敲诈,由于咽不下这口气,便与朋友商量报仇,我门买了西瓜刀以准备打不过的时候用(那时想的太天真不懂法律)当晚我门几个商量好:我把敲诈我的那人骗出来打一顿,要回被敲诈的物品他向我敲诈2条价值各200元的香烟出出气!结果没有骗出来给他发现我的意图!于是我门就逃出学校估计他会来找我,所以我门在附近等着!结果他叫了一大帮人20多个左右,看见我门就打起来,我门看他门人多就把家伙拿出来了他门看见我门有刀就没命的逃跑,我门便去追那些参与的人,后来给我门找到一个我门把他打了一顿,当时我没用刀,但是后来知道他受了伤鉴定出来是轻伤,医药费我也寄到派出所里委托转交受害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