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想咨询一下,我去年2019年12月23日入职一家互联网公司,到今年2020年5月25日被辞退了,其中2月份3月份4月份没有上班,就没有发一分钱工资,没有按时缴纳社保,我去社保稽查科投诉了,8月底才给我补交社保,劳动仲裁,1、要求补偿我经济补偿金2000(试用期工资4000)2.赔偿2、3、4月的生活补贴3675元,3.赔偿失业损失金4725(三个月的6、7、8月)

其它综合
2020-09-17 17:02:0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之处:1、国家政策规定疫情期间,就算不上班,公司也要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补贴,但是公司并没有发;2、没有帮助你缴纳社保;3、可能构成违法辞退(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辞退你的话)。你的诉求是合理的,起诉的话胜算很大。同时,请问公司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吗?如果没签劳动合同的话,离职的时候你有权要求公司给你双倍工资,但是公司可能会否认和你的劳动关系,需要搜集其他证据比如工服、工牌、打卡记录等等来证明你们的劳动关系。我是专业处理劳动纠纷的律师,这里沟通效率低,希望进我主页与我沟通与我详谈,我可以先帮你发律师函函给公司要求及时支付工资和赔偿,公司不配合的话我帮你提起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
  • 你好,请问你这边的法律问题是什么呢?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 请问您是想委托律师来帮你处理这个经济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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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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