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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单位工作已满10年,5月份刚签了固定期限合同,现能要求改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合同纠纷
2020-09-23 23:35:4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连续签了三次劳动合同后不是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员工与单位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就可以要求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了,单位如果决定续约的必须要同意员工的申请;但是如果员工要求还是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合理的。
  • 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当用人单位不再想留用某个员工时,可以在劳动合同期满时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只是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但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必须要有法定理由,如果有法定理由就只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如果没有法定理由那就要支付赔偿金,即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 你的情况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则单位必须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是你主动提出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是你主动提出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举证责任在单位,否则单位应承担不利后果,但你迫于无奈已经续签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事实可能对你不利,因为劳动合同的前言往往约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该事实的影响要看具体情形而定,建议你向单位书面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通过邮政专递寄给单位。 如果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规定可“自动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单位自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应向你支付二倍工资。如果单位在收到你的书面要求后仍然拒绝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裁决单位立即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发放从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至实际签订之日期间的双倍工资。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 劳务派遣合同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单位的性质明确界定为用人单位,而不是职业介绍或中介性质的机构,在国家没有新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情形下,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承担用人单位所有的劳动用工义务,包括与劳务派遣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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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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