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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个人做装潢的。由于缺少人手,所有托朋友找个工人帮忙。由于是休息时间,所以当时现场没人,就在这休息的这段时间内。那个朋友在没有通知我爸爸的情况下直接把那个工人带到施工现场。那个工人自己操作工具不当,导致眼睛受伤。现在那个工人起诉我爸爸赔偿。所以想问下这种情况我爸爸该不该赔偿。

劳动纠纷
2020-10-16 10:17:1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帮工过程中,如果帮工人受到人身损害的,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该由谁来赔偿:
    1、如果被帮工人同意帮工,帮工人不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受伤的,则被帮工人负责赔偿。
    2、如果被帮工人不同意帮工,帮工人不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受伤的,则可以由被帮工人适当补偿。
    3、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 1、首先报警,然后向警方申请伤情鉴定,根据伤情鉴定结论确定对方的责任。

      如果经过鉴定构成轻伤或以上,那么对方涉嫌刑事犯罪,可以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2、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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