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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2019年6月23日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做了锁骨内固定手术。于2020年4月15日收到工伤认定书,认定为工伤。现在准备做二次手术,手术后做工伤鉴定和仲裁,没有过期吧。我的仲裁时效从4月15日开始,对吗?我们是农民工性质,早不在那里工作了,我能胜诉吗?麻烦给予答复。谢谢。

交通事故
2023-01-19 00: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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