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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是一个开旧货回收店,在我们本地应该算是典当的行业,前期;有公安把他抓去是因为说他涉嫌销赃,其实事情是半年前有3-4个初中年纪的孩子来当东西,分别在不同时间里当了2个数码照相机和一个汽车导航,东西只是半新,说是家人给的,临时没钱才来典当,要求典当价格低,他们说怕付不起利息;我朋友也觉得现在的经济条件人家父母买个照相机也很平常,他收了进来,身份证登记手续齐全了;但是他耍了小聪明,因为登记本别人要看,所以他故意把价格写高了,他想这样方便卖出去,他本人认为这是一种做生意的伎俩。因此他被刑事拘留了,评估局估价这3样东西是%8-9成新,价格是6000左右,但其实他所卖出的价格和评估价有很大的出入;在被拘留一个月期间,公安想尽办法逼他承认收脏,说应当知道也算销赃,还有多次的痕迹,还说已构成刑事责任,虽然种种形势对他很不利.但事实我朋友并不知情,直到小偷被抓才知道是脏物.所以一直否认。后来一个月时间已到,也可能是走了关系,我朋友目前是村长担保出来,但又交了1万元所谓的保证金。目前那3个孩子还在提审当中,其中有一个未满18周岁被取保。像他这样的情况会不会有被判刑的可能性?如果判刑会有缓刑吗?既然是人保出来可那1万保证金又属于什么性质???我朋友这种情况算不算构成销赃罪名了吗?请大律师帮帮忙....万分感激!!!

刑事行政
2007-03-26 18: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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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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