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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高校的一名大四学生,于上学期即2004年8月13日代同学参加《高等数学》重修考试,被学校抓住,然后我及时承认错误并递交了检查,也同时接受了班主任的批评教育,但学校于2004年11月11日才对我们(所有科目的重修考试中,类似情况共有25人)进行处理,处理结果为勒令退学。对于这种小小的考试,处罚怎么会如此之狠毒,一点改过的余地都没有?学校声称每年都会处理几十个学生,但我们却从来都不知道,问了几个老师,他们也都不知道有这种事,他们也觉得学校这种一票否决的做法很过分。学校允许我们申诉,我们已经交了申诉书,但结果就是迟迟不下来,我们去问,他们的回答是正在组织新的小组,进行讨论,但校领导说,我们必须要有新的理由才能推翻结果,比如:受到胁迫。我的申诉只是说了我的家庭贫困这样一个实际情况,估计学校不会考虑。

涉外纠纷
2004-11-29 19:42:1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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