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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我2004年2月25日至2004年3月31日的工资,因为公司一直说要发了,所以拖延了时间,8月我到监察科举报,11月初公司给答复说只保证北京市最低标准500元,今天我又去了仲裁委员会,他们说已经过了时效了,风险很大,而且我也没有什么证据。

刑事案件
2004-11-29 19:34:4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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