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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房租于2020年9月23号到期,由于提前租好了房,也提前跟房东告知不租事宜,提前17天搬出去了,房东也同意,想着为了方便他出租。6号和房东当面确定家电家具有没有坏的问题,当天确定没问题。由于6号没带合同不知道水费多少,答应7号给我退押金(押金1000元),因为答应了退钱我就把钥匙给了他。7号早上扣除水电费还剩744元,房东说微信钱不够只给我转444元,还剩300元说晚上转给我,当天晚上我问房东剩下钱是不是可以转我,房东就开始变注意了,说要等到他的房租出租去给新租户住几天,才能退房租剩下300元给我。我当时就不同意,说他说一套做一套,天天催他要退钱给我,过了几天他就找各种借口说空调有问题,门有问题,叫他当面来确认就不是来,过了几天说我天天催把他惹怒,300元不退了,这不是强行扣钱敲诈行为吗。9号只好找民警帮忙,民警叫我去法院起诉,因为第一次没经验,法院起诉费是多少,时间多久。还剩300元未退我,哪位好心律师帮帮忙

合同纠纷
2020-09-12 11:13:0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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