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离婚女儿判给谁
这一般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等。
2、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
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听其意见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