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务罪
1、 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可以在三月拘役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妨害公务造成的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2)每增加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损毁警用、公务车辆,可以增加三个月至一年刑期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煽动群众阻碍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
(2)持械妨害公务
(3)妨害公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 因执行公务行为不规范而导致妨害公务犯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