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去工地干活,未签劳动合同。在工地未只干了半天,于下午5点左右,发生了从2米多高的防护坡上摔下来,造成头部颅骨骨折,小腿部骨折。事情发生后,出现了一个争议焦点:说“父亲只上了半天班”,他们不管。我们求助了县安全监督管理局帮助,暂时缓交了医疗费。现在的前提是我家属于贫困户,无法支付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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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未签劳动合同,但构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可先治疗,再向该公司索赔.如果构成伤残,先进行伤残鉴定,还可向其索取伤残补偿金.
建议去当地司法局,找法律援助中心,可获免费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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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