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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丢了还可以在婚吗

民事相关
2020-09-15 09:20:2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一般而言当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都是有备案的,您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先到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是各区档案馆开具查档证明(费用为20元),再到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补办离婚证。  离婚证补办费用:一般而言只需要收取10元左右的工本费,就可以补办离婚证了。  离婚证丢失在补办时需要带的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  3.境外一方的有效身份证件;  4.本人离婚证(损毁或不一致提供);  5.本人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  离婚证丢失,民政局进行补办的办理程序:  1、离婚证丢失后,补办时的受理程序: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2)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离婚证丢失后,补办时的审查程序: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3)查证离婚登记记录是否属实。  3、离婚证丢失后,补办时的补发程序:  (1)经查证确认属实、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  (2)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离婚证丢失去民政局补办,是否需要两人都到场  不需要,离婚证丢失补办与补办结婚证不同的是,补离婚证并不需要当事双方全部到场,谁把离婚证丢失谁来补就行。
  •  补办离婚证所需材料: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或户藉证明和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的,还要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 ( 居 ) 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补办离婚证的程序:
      1、申请:双方当事人持上述材料,一起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受理审查:民政部门接到材料后,当场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和其他证明材料,并核对无误;
      3、登记:双方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签名、按指印。工作人员填写《补领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后,登记编号、打印离婚证;
      4、发证:办理以上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补发给双方离婚证书。
  • 协议离婚程序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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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