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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9年6月中旬工作,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一年以后交社保,现在已经工作一年了,没有交社保,我于2020年7月4日离职,但是没有交离职申请报告,用人单位还欠我一个月零四天的工资,我可以以未依法交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吗,需要书面写解除劳动合同书吗,可以申请经济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20-09-09 22: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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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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