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节假日上班不给三薪,也没说给调休,问领导迟迟不给回复,平时加班也没有征求本人同意,还有就是不给我们工资条,请问您公司这么做符合劳动法吗?我们应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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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要求加班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否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主管部门投诉,主张如下权利:工作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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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到劳动监察反映情况,请求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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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法定假日上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三倍日工资补偿。如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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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走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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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收集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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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