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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的最低工资是多少呢,有最低工资的标准吗?

合同纠纷
2020-09-08 18:01:4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一、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
    目前广东省的最低工资标准还尚未调整,目前执行的依旧是2015年的标准。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下称《条例》)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开始执行。  
    第一类地区是广州市,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小时工资为15元;  
    第二类地区,佛山、东莞、中山三市,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10元,小时工资为12.5元;珠海市在省标准的基础上自行提高到月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小时工资标准13.2元;  
    第三类地区除原来的汕头、惠州、江门三市外,增加了肇庆市,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30元,小时工资为11.1元;  
    第四类地区包括余下的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十一市,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10元,小时工资为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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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如果要做到合法用工,必须进一步规范工资支付等台账管理。台账要列明工资报酬组成、支付日期、支付周期、支付对象姓名、工作时间,以及应发工资项目和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者劳动者签名等内容。接收实习、见习人员的,还应当单独建立报酬、补助、补贴的发放情况等相应的管理台账。  
    广东的用人单位发生欠薪,将影响其承接投资、申请参加政府采购,以及获得银行商业贷款等。  
    用人单位违法信息将作为银行审办信贷业务的重要依据,今后有欠薪的用人单位将很难获得银行贷款。对于用人单位欠薪数额较大,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月不低于300元标准,依据边远程度和工作量,实行差别化班主任津贴和寄宿制学校双岗教师岗位补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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