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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销暂停了几年了,现在注销要多少钱

公司企业
2020-10-18 22:01:1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收费标准如下:

      一、登记费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二十元,发放营业执照,不另收费。

      二、营业执照副本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个收取成本费三元。
  • 公司被撤销一般是由于公司存在某些法定的不可存在的现象,比如登记机关事后发现公司登记时的资料有问题。撤销是一种对行政许可的法律收回行为,是公司注销的一个原因。
    公司被吊销一般是由于公司违反了相关的规定或没有履行相应义务,比如没有年报。吊销是一种对公司的处罚行为,也是公司注销的一个原因。 [2]
    而公司注销可以是主动行为例如执照期满不续,也可以是被动行为,例如公司被撤销或被吊销之后都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算并注销。
  •  有限责任公司注销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在清算报告上已签署备案、确认意见的,可不再提交此项材料。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5、经确认清算报告;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应提交《注销公告》证明(登报45天的报样);  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9、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登记机关加盖公章,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加盖公章或签字。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公司按要求备齐资料——工商受理人员初审——工商审核人员核准——核发注销通知书    四、办理期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三个工作日办结  五、收费标准  免收费    
  • 各地委托代办公司注销公司收费都不同。 公司注销程序:  1、公司注销程序:成立清算组; (待定,看情况)  清算的步骤:  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1、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  2、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一、成立清算组。  二、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1、接管公司财产;  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  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  4、分配剩馀财产;  5、 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  1、清算费用;  2、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3、应缴纳的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五、分配剩馀财产。  六、终结清算工作。  1、清算组在终结分配后,应制作清算终结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认可后,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2、工商局领取注销登记有关文件并;办理注销公告(三次);  3、办理税务注销登记;  4、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先股权转让!.股权转让程序:股权是股东所有,所以转让款当然是直接打到股东帐户,和你卖东西付钱肯定是付给你一样的道理.对外投资形成股权,如为公司以法人股东形式投资形成,应于公司注销前办理股权变更〈转让〉。  5、可有两种:对外转让,如此可能价格不理想; 对内转让,即将股权转让〈变更〉至现公司自然人股东名下,将合资公司中原法人股东变更为自然人股东,如此仅为身份性质改变,股权不变,不至于急于转让而价格吃亏,除非原公司存心放弃,或股东间难以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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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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