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毕业后在一家私企工作,工作稳定,每个月五千左右工资,因男朋友异地,双方商量后男方同意订婚,给了六万块钱名义上的彩礼,但双方父母并没见面也没有办订婚仪式,辞职后我去到男方的城市,男方突然反悔不想订婚,两人多次争吵动手,最后一次被男方轻微烫伤,后来我就辞职回家了,整整九个月没有工作,精神压力很大,家庭情况今年也异常艰难,男方跟我索要彩礼,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请帮帮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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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上述法律规定,双方没有登记结婚的话,这个彩礼钱是要退还给对方的。不全退给对方的话可以和对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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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男方提出分手,又对你实施暴力,男方有过错,可以酌情少退一部分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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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