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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对方一直不愿意,已经分局一年多了,然后两个孩子一个都不给我,还让我付抚养费才肯离婚,这样子这样才能离婚

民事相关
2020-09-08 10:46:3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所以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协议离婚不成你只能起诉离婚,连同孩子抚养费一起提出对我方有利的诉求!
  • 如果无法协议离婚,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如有需要,可以咨询我。
  • 你好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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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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