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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去年3月份拜托某某帮我刻一付模具,总价值2万多人民币,刻好之后几乎付完钱,只欠他1千多而已(是为了防止他将来不为我保修模具)开始的时候他答应我要保修3万模的产品,但是现在我的模具经过一年只打了2千多模的产品却修理了两次,而且帮我加工的厂家认为该模具设计不好,不容易打出产品,就帮我改进,但是由于该模具实在不佳,所以又运到某某那里修理,可是送去好久了还是不修理,他要求我把余款送去后再帮忙修理,我答应了他,但是他说明以后不会再帮我修理,我让他写保修保证书,他宁愿不要余款也不愿意写,而且埋怨帮我加工的厂家修改模具造成模具不容易出产品,这与去年我们所定的口头合同不符,如果我们不能自己调解的话,告到法庭告他违反合同,这样行吗?

证券投资
2004-11-26 13:01:1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