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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后组合妻子的孩子没有血缘关系,他22岁才带来,现在我村拆迁,他承诺赡养我。我才把他带着安置人并给他47.5平米,但安置后,分了房。他母亲却和我离婚了,这个孩子也没有赡养我义务了,那我给他安置人的平米数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20-09-09 17:52:2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是有遗赠扶养协议,你可以要求对方履行义务或者撤销赠与,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时,赠与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予以撤销,该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条链接:《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您好!附有条件的赠与,条件不能实现,可以撤销赠与。但撤销权是有实效的,因此您要尽快发出书面撤销通知,行使自己的撤销权,要回安置平米数。
  • 如果您们之间的对此有约定的,原则上可主张对方按照约定履行赡养义务,如有纠纷的,可以到法院起诉,您可以电询
  • 直接诉求返还不当得利,根据安置协议起诉维权
  • 你好,可以把安置的房子要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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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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