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路工程局下属公司建筑工地(新疆)打工,突发疾病死亡,年龄50周岁,有妻子和儿子,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具体数额是多少呢?
-
具体情况需要当面了解
-
单位不需要赔偿
-
法律分析:工作中因病死亡赔偿如下:1、职工因病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丧葬补助金的发放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供养亲属抚恤金根据职工的工资比例,按照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的标准发放;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发放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看证据了
-
你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工伤赔付,建议咨询委托律师处理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