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大姨前天做手术医生出现失误死了,现在我方要求赔偿,但是医院说让我们把人带回家,我方有两个人在医院协商即可,可是人从医院抬走了他们还会赔偿那么多钱吗?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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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确定为
医疗事故,则院方需要按照《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陪护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包括造成病人残疾以后的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误工费,陪护人的交通费,还包括了将来病人一旦死亡,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抚慰费。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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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看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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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