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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一家送餐公司,2004年11月19日为学校配餐时,有一名学生在餐中吃出1只苍蝇,我们与该同学的家长沟通过许多次,并向家长提交了3封致谦信函,同时,还按餐费的双倍价格做出了赔偿(5.5元/份*2份),又为该同学购买了一些慰问品,但家长不同意此解决办法,将餐费及礼品全数退回,并声明他们并不想要经济赔偿。我们又请其提出是否有其它要求,但该家长一直未有明确态度的表示。此事至今未得到有效的解决。

知识产权
2004-11-24 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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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