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女孩13岁 男孩16岁 双方自愿发生关系 要承担法律责任嘛?

婚姻家庭
2020-09-24 11:06:0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 你好,这种情况下是涉嫌强奸幼女,因为未满14周岁的女孩无论是自愿与否,均不影响犯罪的事实成立,构成强奸罪。
  • 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 你好,是的,涉及刑事是要承担责任的
  • 与14岁以下未成年女生发生性关系,一律以强奸论,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你这个案件如果发生性关系时,男方法律上已满16周岁,那么属于强奸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