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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想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民事相关
2020-09-16 05:49:1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女方要离婚,可以跟对方协商办理结婚登记,协商不成可以准备好起诉书、身份材料、证据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
  • 如果男方在结婚前盖的房子,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如果是在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盖的房子并登记在男方或男女双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住房属于房产证的登记人所有。如果房产是婚前男方买下,登记人是男方一人,那么住房属男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如果房产登记在她人名下,就是他人合法的财产,小夫妻离婚时,也无权分割该住房产权。
  •  离婚诉讼立案,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判决离婚,法院是否判决离婚,法院会看你是否达到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如果达到了,就判决你们离婚,如果没有达到,就会判决离婚!如果判决不准离婚,根据法律规定,起诉方6个月内不能再起诉离婚!
      认定感情破裂的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其中以《婚姻法》32条为准,以1989年司法解释为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携带的证件材料:
    1.结婚证原件两本;
    2.男女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3.男女双方近期的彩色2寸单人照片各2张;
    4.离婚协议书原件三份。根据我国《婚姻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目前只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找民政局,诉讼离婚找法院。协议离婚,必须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诉讼离婚,夫妻如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准备所需材料:
    1.民事起诉状。在法院起诉离婚,必须有打印的《民事起诉状》一式三份,一份《民事起诉状》正本给法院,一份《民事起诉状》副本给对方也就是被告,一份《民事起诉状》自己保存,开庭时需要使用。
    2.证据清单和证件证据材料。证据清单,写清楚你要证明的目的是什么。证件材料主要有: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小孩的出生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财产及债务等。证据材料主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比如重婚、婚外情、家庭暴力和赌博等。财产和债务方面的证据。

    二、立案。将所需的材料递交到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 你好,男方是否同意离婚?结婚多久?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如果双方能够就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可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离婚协议到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只能诉讼离婚,需要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起诉状到对方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地办理离婚。如果您仍有疑问,欢迎你和我联系,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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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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