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的法律。
《反不正当竞争法》于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3年9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号公布,自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