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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把我右手无名指打骨折下了钢板做鉴定能是轻伤吗

劳动纠纷
2020-10-16 03:08:0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损伤程度评定时机:
      ①凡是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评定依据的,原则上在3个月以内进行。
      ②凡是以容貌损害或者器官(脑、听器、视器等)、肢体功能损害为主要评定依据的,须观察、检测损伤后果或者结局的,一般在损伤后3个月至6个月以内进行;凡是疑难、复杂、一时不能确定损伤程度的,可以在治疗终结或者状态稳定后6个月以内进行。
      ③对于涉及容貌损害或者功能损害未到损伤程度评定时机的,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直接对照标准做出预检意见(结论)并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可待到损伤程度评定时机时进行复检,做出鉴定结论。 鉴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向侵权人主张相应的赔偿。
  • 首先,因人身伤害引起的损害赔偿,参照《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其次,确认人身损害事实后,确认造成人身损害的相应的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人身伤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四,对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确认后,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第五,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致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你好,这要鉴定了之后才知道。
  • 你好,是否有报警,目前对方是否愿意赔偿,可以描述一下详细情况么?
  • 你好:报警解决法医鉴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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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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