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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1999年借给村委会3000元约定利息5分,没约定还款期限。16年去索要本金加利息,利息按2分,至今未还。去起诉开庭,法院说金额低开庭一次终审判决,当天未判决。我的要求合理吗?胜诉几率多大?去不服判决还有什么途径?

合同纠纷
2020-09-18 10:45:2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应该详细陈述案情,以便于分析。
    追问:我去要这个借款并要求村委会支付月息2分也就是年息百分之24的利息,村委会拒绝还本金和利息,然后我去起诉,法院开庭审理了,告知我由于涉案金额低,法院只开一次庭审就会终审判决,但当天没宣判!被告说我超过20年时效期法院不会保护我的权益,但当时没要求还款期限,而且我去年已经起诉一次了法院给出了一个调解涵要我去我们镇里调解,当时没到20年,而且镇里也给调解了,当时的村书记也同意还了,但今年换书记了我又索要多次无果后才起诉的!麻烦您帮我分析一下!
  • 对于债务纠纷,知道对方姓名、住址及联系电话就行了(便于确定其身份或受案法院通知对方应诉,写明身份证号码让其抵赖不成效果更好);证据有借条(其亲自书定或是亲笔签名及手印)足够了,在诉讼时效期间(借款日期或是还款日期后2年内)提起诉讼,超过视为放弃追偿权利(有在诉讼时效内索要录音和3个及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实曾索要证实材料及出庭证言的可延长诉讼时效);借条上未约定赔还时间的主张不了逾期赔还利息(利率以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为依据,因逾期赔还带点惩罚性质可参考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确定利息价款,审理中被告主张按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的合理合法、其不主张就可能按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因债务追讨起诉的原告,应该要明确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等。
  •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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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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