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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辽阳县,女26岁,单亲家庭,想改姓名,跟母亲姓,都需要什么手续?

婚姻家庭
2020-09-04 05:16:4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改名流程如下:
    1、写一份申请,陈清楚改名的正当理由以及改名的必要性。
    2、请单位出具一份证明,证明确实使用新名字有一段时间,盖公章。
    3、让村委或者街道办出具证明并盖章,把申请、证明、现用身份证、户口本等拿到辖区派出所申请改名。
    4、民警会调查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调查通过后会写明无违法犯罪记录。
    5、签字后再找所长和局长签,根据指示拿上申请材料找所属分局或市局的负责局长签字。
    6、所有申请、证明、调查材料没有问题后,局长会签字。
    7、将申请材料拿回派出所即可更改户口等档案的名字。
  • 离婚后孩子改姓是可以的。
    我国《婚姻法》第16条规定是这样的: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 1、《民法总则》第110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也就是说自然人享有变更自己姓名的权利,但首先需要提醒的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在受刑事处罚的,不得变更姓名。
    2、除此之外,其他公民变更姓名,如果已经成年即已满18周岁,必须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未满18周岁,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 [81] 法民字第 11 号)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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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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