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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前。补充一点,认购书上代理人是原告的父亲签名,购房人是父亲签的儿子的名字;有收两万定金的条款,而一万元收据写的是房款。另外,认购书被告一方单独保存,却没有给原告保存一份。原告父母看房时被告工作人员没有对其详细介绍房屋的情况,却说:你们当父母的真好,会替小孩考虑。这是不是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呢?还有另外一位工作人员也在旁边说,你先把定金交了,免得房子被别人买走,我们这里房子卖得很快的,有什么情况还可以退钱给你,等等。

涉外纠纷
2004-11-23 21: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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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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