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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婚后8年(是我的原因),于1997年离婚,孩子及所有财产房屋判给男方.又于1998年和好,回到三口之家,但没有办理复婚手续.这几年尽了家庭主妇的义务,并有工作.现在,男方经常对我发脾气,因为一件小事或一句话,就谩骂.当着外人更厉害.使我精神上受到很大刺激.急的时候老是轰我走,现住的楼房是我们1993年购买的回迁房.我要和他分手,是否有权利居住此房屋.他在其他地方有两处房屋(一处有产权).

知识产权
2004-11-21 15:15:3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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