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应聘到环宇房地产做售楼员,五月开盘之前开会,老板讲是挣个人效益提成,但是五月我们几个售楼员偷偷商定大家在一起做,就把工资平分了,五月底开会布置六月份工作的时候,老板非常生气,认为我们这样做,影响了积极性,不允许这样做,所以六月份我们就自己做。可是,在六月底开工资的时候,本来应该各人开各人的工资,结果干活最少的人非要还是平均开工资,我和另一个售楼员不同意。因为我们的业绩好,本来公司只要按照公司规定给我们开资就行了,可是由于其中挣得最少的售楼员和老板有关系,所以公司至今以我们没有协商好为由不给开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