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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房公积金可以在犍为提取吗

房产纠纷
2020-09-03 07:5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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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住房公积金问题一般包含住房公积金的登记、账户设立、缴存、转移、封存、启封、结算等。具体的问题可以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序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条件: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住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退职)的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7.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9.出国、出境定居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额度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帐户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本人个人帐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帐户余额截至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  4.职工本人帐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证明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2.回迁、扩面住房的,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4.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5.偿还产权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  6.租赁住房自住的,提供租赁合同和房租发票.  7.离休、退休(退职)的,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书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9.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0.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职工户籍证明  1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  12.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护照、户籍证明注销或国(境外)外定居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  四.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1.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转帐支票,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给售房单位。
  • 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 连缴三个月可提
    房屋类:
    1、非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
    2、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4、大修自住住房的,
    5、 租房自住月租金超过家庭月收入15%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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