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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在西彭一个厂的子弟校读书,事情的起因是因为一个女生,那个女生喜欢我弟弟,而另一个社会上混的男生又喜欢这个女生,因此这个男的一直对我弟弟怀恨在心,事发当日23:00左右,我弟弟觉得饿,就从寝室(自己在校外租的厂里的房子)出去吃点东西,结果遇见那个男的和其朋友在一家饭馆吃东西,共20余人,那个男的见我弟弟就叫他的朋友上前打我弟弟,随即20余人一涌而上用砖、木板、刀等凶器把我弟弟打成重伤(十二指肠断裂,头部和臀部两处刀伤,全身上下无一好的地方,肺部大量出血),后遇到联防队员才停止抠打我弟弟。当时在整条街吃饭的人和饭馆的老板均目睹全过程,只不过不愿站出来作证。更气人的是,事出地点就在派出所不远出,我弟弟一路逃跑,途中掏出水果刀自卫(也划伤了两个人),结果在后来联防队员发现后,那群人全部逃跑,并留有一人把我弟弟拖进派出所,反道说我弟弟拿刀伤害他们,当时我弟弟已不醒人世,派出所居然不问青红皂白把那人放了,后来我弟弟被警察送到厂医院,第二天转入西南医院,在重症监护室抢救了四天,才把命保住。此案现已交给九龙坡刑警大队,主犯已带罪潜逃,说是只抓到了四五个人,但派出所叫我弟弟写了一个材料并附有要求陪尝的金额交给了九龙坡区预审科。

医疗纠纷
2004-11-20 13:5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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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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