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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53岁,在学校当教师33年,不是正式教师,今年7月被辞退,请问,有什么经济补偿吗,我没交社保,单位每月保险补偿金打入我工资卡了。

合同纠纷
2020-08-29 22:09:3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辞退是应该发经济补偿的。
  •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的标准向您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和责任,不缴纳或者不足额缴纳的,将会根据法律进行处罚。
    职工本人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所以,虽然职工要求不缴纳社会保险,但是用人单位依然应该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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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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