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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我父亲因病去世,我母亲经人介绍和继父认识并交往了1年后,登记结婚。继父婚前刻意婚瞒了精神上的疾病。(婚后渐从他的熟人知道他与前妻曾被他的疾病逼的用剪刀自杀!因此与他离婚的)婚后一周就在毫无事实根据的情况下对我母亲进行欧打!在结婚十年中跟踪、窥探,出钱请人捉奸…继父是无所不用其极!继父从不睡地,晚上总是抵着门睡在地上,他说:是为了防止我母亲趁他睡着跑出去和别人约会。如果发现我母亲在路上和别的男人说话,就会怀疑她与他人有染!在深夜把她暴打至醒,然后审问她!临睡前在大门上放置烟类、发丝,早上起来如果发现放置的物品不见了,就会对母亲进行欧打!这种事在我家是平常之极的事!2003年7月的一天深夜,我母亲又被继父从睡梦中打醒,我想把母亲拉到我房中来制止继父的欧打!继父却跟着追到我房中用嚣物将母亲的头打破!110来了!继父依然很嚣张!我恨自己的无能,这么大了还不能保护母亲,竟让继父当着我的面把母亲的头打得头破血流!我当时只想和继父同归于尽!当着110的面,我举起酒瓶砸向继父的头,然后让110把我带走。最后终因是家庭纠纷,110劝了劝便走了。继父因我竟然敢反抗他了。所以决意离婚!我母亲不敢离婚。因为我母亲一生都是家庭主妇,没有任何经济来源!而我和姐姐都没有正式、稳定的工作!经我苦求母亲,这样的日子不能再过下去了。即使委屈也不能求全!母亲终于同意,最后因房子分割不如继父的意,继父撤回了上诉!这一年多来,我害怕母亲再受到伤害,便让母亲到我房间睡觉,我只能每日栖身在办公室。2004年10月继父再次提出上诉,法院判决:现住房屋属婚后共同财产,继父给我们15000元,我们三人走人。我们母女三人没有稳定的收入,即使向银行贷款,银行也不会贷给我们。而继父是国家干部,每月有稳定的退休工资和全面的医疗保险。我问当事法官为什么这样判?法官答:老头不愿与儿女同住,所以房屋分给他。我说:那你的意思就是让我们母女三人流落街头!法官说:反正我已经判了,有任何不瞒,可向中院起诉!\"(现住房屋是我母亲与继父在结婚一年后,95年房改共同出资购卖的)

行政纠纷
2004-11-28 21:35:4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由于你和你姐姐现在已经成年,虽然在未成年时与继父开始生活,形成了继父母子女关系,但现在你母亲和你继父的离婚纠纷中已经不涉及对你和你姐姐的抚养问题了。关于房屋作价3万的问题,原则上是你母亲和继父协商解决,对房屋价格的作价有争议可以委托相关的鉴定部门评估价格,但这需要提出申请的一方先交纳申请费,到最后的判决时一并处理此费用由谁承担。关于中院在二审阶段是否开庭审理的问题,民事纠纷原则上都是公开开庭审理,你们这种纠纷也会开庭审的,不用担心。对于你母亲和继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问题,你继父可能还会提出,该房是房改房,也就是买的时候出资少的原因是考虑到你继父为单位工作所作出的贡献,他可能会主张他对家庭的贡献大、房子也是他的福利,因而要求多分一些,这也有一定的合理因素。对于房产的处分,一般来说法官不会判决共同居住的,所以一般都是商定价格后一方向另一方付款而获得房屋的所有权。你们可以从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是你继父对你母亲的家庭暴力、虐待、侮辱等,从而主张继父给予你母亲一定的经济补偿而多分些财产。另外,也可以从你们三娘母的实际情况出发,无房的实际困难主张要房子,但你们也要向继父给付一定的钱,当然你们可以主张一年还多少钱,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至于你们的胜算是多少我不好说,但你们可以尽力的为自己争取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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