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时间大概是晚上九点左右,被害人死亡后第二天交警通过视频调查得知的,但司机当时并不知道自己开的车碰到了别人,在司法调查期间,司机家属积极与被害人家属协商,经过三方协议(司机家属、保险公司、被害者家属),保险公司赔偿11万,司机赔偿九万。一个月后,司法以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将司机带到看守所。我想请问一下,司机一方赔偿且有被害人家属谅解书的情况下,司机有没有可能免除刑事责任,如果不能免除,可能会被判几年
-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不能免除,民事赔偿与刑事赔偿无关,你可叫受害家属签谅解书交法院会减刑,一般是判一年到三年。
-
法律规定是3年以上
-
免除责任不可能,可以作为减轻从轻处罚的情节
-
建议尽早聘请律师介入协助处理,避免走司法程序而导致牢狱之灾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介入,依法争取最轻的处罚。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