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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一个朋友,她被老公打了,当时报警没报成功,后来跑出来了,现在去报警,然后想做一个伤情鉴定,应该就是脸被打肿了,然后牙齿被打出血了,身上好多地方是淤青的,现在报警了,警察让她去,派出所做口供~如果他提出去验殇,请问能做伤情鉴定吗?然后需要费用吗?

民事相关
2020-08-27 12:56:3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被打伤需要做伤残鉴定的,应当去到专业的鉴定机构申请进行鉴定。如果向法院起诉的,也可以在法庭上提出要求鉴定,具体的鉴定结果由具体情况而定。
  •   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要求重新做伤情鉴定,法律没有规定重新鉴定的时间,公安局是否同意鉴定,应当在三日以内通知申请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重新鉴定:  (一)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的;  (二)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  (三)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  (四)鉴定意见依据明显不足的;  (五)检材虚假或者被损坏的;  (六)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  重新鉴定,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  经审查,不符合上述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不准予重新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后三日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