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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的一位同事今年进了另一家公司,受老板委托,在上海办起了分公司(如今虽在营业,却尚未在工商、税务部门登记),他担当负责人。5月份,他跟我讲:他手头上很紧,急需他老婆出来工作,挣一些钱以补贴家用,因此想让他老婆进他们公司,但由于他老婆的身份证被拿去银行开户了(具体是什么情况我也没问),公司不允许介绍亲属进公司,所以请我借出身份证和学历证给他老婆用。出于好心,我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身份证和学历证复印件借给了他老婆。他老婆顺利地进了他们公司。6月份,他又跟我讲,他那边缺一位行政内勤人员,看我能力还行,叫我过去,但因为我已不能以自己的真实身份进去,他便指使我拿别人的证件去应聘,他说其他事情由他来安排,如果我找不到别人的证件,他还会帮我想办法的,工资他也会尽量给我开高一点的。因为我在前面一家公司干得不开心,加之每天要乘二个多小时的公交车,我感觉很累,而他们的办公室离我住的地方步行不过二十几分钟,他开出的工资跟我以前的工资上下一合也相差不了太多,我便答应了他。不知他是怎样周旋的,我顺利地通过了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的电话面试和董事长的亲自面试,成为上海分公司的内勤负责人。进来后,我发现,他老婆的弟弟也在我之前以别人的身份进了这家公司。在工作中,他经常会亲自去做一些诸如复印费的结算、名片的印刷、IP电话卡的采购及其他公司没有要求一定要在超市采购的东西的购买等,并要我在他做的付款凭证的“经手人”和“收款人”上签字,我虽然反感,但不知怎样对付他。今年9月,总公司查出他利用职位之便谋取私利,便于9月中旬要他赔了一些钱,同时将他开除了。11月上旬,我们的虚假身份也被总公司发现了,公司决定开除我们,不支付我们未发的工资(我们上一月的工资要等到下月18日从银行支付)并欲告我们团伙诈骗罪,至今还给我们办离辞手续,却也没见动静,今天我又一次问他们什么时候给我办离辞手续,他们仍没给我明确的答复。

涉外纠纷
2004-11-17 20:54:5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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