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疫情期间,驾驶证换证、机动车检验等期限适当延长。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办理 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的, 可以延期到疫情结束以后办理。在此期间,群众确有驾车出行等生产生活需求,或者有疫情防控人员、物资运输等应急保障需求的,对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情形,公安交管部门将不予处罚。
同时,按照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关于做好疫情期间道路运输车辆技术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道路运输车辆年审时间到期但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进行车辆审验或不具备相关审验条件的,允许其年审周期自动向后延续至疫情结束之后45天(疫情结束日期以政府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