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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给孩子上户口,会不会影响女生以后再嫁

婚姻家庭
2020-08-27 04:58:2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你属于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其次对于你以后的从事行政事业方面的工作有影响。
  • 新生婴儿在30日内向婴儿父母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所需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身份证明 (3)《居民户口簿》办理程序:派出所直接办理入户 2、对无《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婴儿,办理入户,可凭(1)本人申请(说明理由);(2)乡(镇)、街道出具的婴儿出生情况证明;(3)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4)责任区民警的调查核实报告;(5)父母身份证明;(6)居民户口簿;办理程序:(1)持以上材料报派出所、分局审批后,分局签发《准予入户证明》;(2)持《准予入户证明》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户口登记部门每月向计划生育部门通报新生儿户口登记情况。 3、出国人员在国外生育的子女,回国后可在父母一方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所需材料:(1)国外所生子女《出生证明》;(2)父母及子女回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3)父母结婚证;(4)父母身份证明;(5)居民户口簿。办理程序:派出所直接办理入户
  • 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   非婚生子的,给新生儿上户口需提供以下材料:n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没有父亲信息的,不需要提供;n出生医学证明;n母亲生孩子的住院病历。n  父或母本人(出生医学证明没有父亲信息的,须母亲本人)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nn政府要求交纳社会抚养费合法,因未交纳社会抚养费而不办理入户的,不符合公安部的规定,管理户籍是公安机关而不是政府。违反计划生育的,就应按规定交纳社会抚养费。n没有,由于孩子在一年前出生且女方户口还在原籍,为了防止重户口,需要回原籍开具证明。n婚迁户口需要:男女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n由于孩子在一年前出生且女方户口还在原籍,为了防止重户口,还是需要开具证明。n公安部规定,给新生儿上户口,不需要提供准生证。n不符合二孩标准生育二胎的,同样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应再次交纳社会抚养费。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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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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