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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议离婚,是否可以不回户籍所在地,直接在外地办理

民事相关
2020-08-25 20:06:2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离婚证办理一般无法异地办理,是需要公民带上相关资料(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的,若公民异地办理居住证的情况下,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协议离婚的办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离婚协议书的约定是否明确、具体。离婚协议书是指夫妻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对子女的抚养、财产及债务的分配与承担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约定。离婚协议书的效力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确认,并颁发离婚证后生效。
    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须有自愿离婚的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实; 2、当事人须对子女和财产作适当处理; 3、办理过结婚登记; 4、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能够达成协议,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修改实施后,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 你好,可以在原来的登记处办理,很多地方也可以在一方户籍地的登记处办理,具体可以咨询一下登记处
  • 您好,只能通过法院诉讼判决的方式,解除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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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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