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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撞我电动车,事故认定完了,汽车主责任我次责,我有医院检查和电动车修理的费用,没有误工费,后期有没有营养费还不知道,对方保险公司怎么赔偿?需要我和汽车驾驶员一起去处理吗?

交通事故
2020-08-28 10:52:2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营养费一般为30元每天
  • 误工费的计算是交通赔偿案件中比较容易起争议的地方,如果你可以提供你收入证明就可以按照你的收入赔偿误工费,最好的收入证明就是纳税清单或银行对账单上的工资记录。当然这些资料你都无法提供的话,只能按照你户籍性质来赔偿,即按照农村居民或者城镇居民来计算误工费,这个计算的标准是各省统计局每年都公布的各行各业工资标准,比如农村居民就是按照农、林、牧、渔业工资标准来计算误工费,城镇居民就按照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来计算误工费。
  •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
    发生交通事故,要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2】根据当时的双方责任大小,划分双方分担责任比例。
    【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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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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