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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用房产抵押贷款7万元,利率为0.9425%,逾期还款3天,前三个季度的利息都还了,只剩最后三个月的利息和逾期三天的利息,这个利息应该怎样计算,我现在连本带利应该还多少?

债权债务
2020-11-19 12:01:2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利息计算有以下几种方法:
    1、积数计息法:
    贷款利息=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
    按照基本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进行逐笔计算,一般有以下三种:
    (1)计息期为整年(月):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2)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3)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
  • 借款合同出现逾期的情况,有关利息的追讨如下:
    1、出具欠条时明确约定利息。约定从欠款之日起,应向债权人支付利息。
    2、出具欠条时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如果欠款人不同意承担利息,债权人也可以要求欠款人注明还款期限,如果在约定的还款期限之内欠款人未能偿还欠款,债权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时就可以向欠款人主张逾期利息,这个利息一般为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3、出具欠条时同时约定利息和还款期限。这样对债权人的保护更周全,当事人可以得到从欠款之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照约定利息计算的息金。
    4、出具欠条时没有约定利息也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对于这种情形,债权人应当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之前,和欠款人协商,让欠款人在欠条上注明同意支付利息或者还款期限。这样就可以按照上述三条的标准操作了。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十、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 还款逾期主要分为公积金还款逾期和商贷还款逾期两种情况:公积金贷款还款逾期可以通过调整额度躲避风险,但也要注意合同约定的时间;商贷还款逾期就比较麻烦,只能尽快归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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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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